中國 軍事通史之14元代軍事史(出版書)全文TXT下載 史衛民 怯薛和忽必和萬戶 最新章節列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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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說主人公是成吉思汗,衛軍,萬戶的小說是中國 軍事通史之14元代軍事史(出版書),它的作者是史衛民所編寫的現代經濟、歷史、爭霸流類小說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④《元史》卷一三《世祖紀》一〇。 萬戶,也有一些南人。但總的來說,降元的南宋軍官候來大多改成了民官,其...

中國 軍事通史之14元代軍事史(出版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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④《元史》卷一三《世祖紀》一〇。

萬戶,也有一些南人。但總的來說,降元的南宋軍官來大多改成了民官,其人任軍官者寥寥可數。范文虎、呂文煥之,能充當地方軍事機構首腦和儕於中央侍衛軍主要軍官的,幾無一人。

招集遊散新附軍人,編定新附軍軍籍 元廷召到的“新附亡宋州城新歸附請糧官軍並通事馬軍人等,起初行省官員分儇軍官管領來”。至元十五年二月,塔不歹、陳巖等上奏,“軍官每不肯用心存恤,多有四散在外,食,因而做賊說謊,及有放罷為民,官員隱佔,若不招存恤,似為不”。忽必烈於三月下詔,“省諭中書左丞呂文煥、陳巖、夏貴、范文虎、楊鎮並其次大小新附軍官,聖旨到,仰差官分頭招項散漫生、熟券軍並通事人等,各要赴官出首,與免本罪,諸人不得隱佔。通事人等雖有舊主,依已降聖旨,不得識認”;“行省官員同左丞陳巖等就與見在新附軍人通行分揀,堪以當軍者收系充軍,依舊例月支錢糧,如有不敷,行中書省就定奪。倘遇差出,另支生券。不堪當軍者,官給牛、糧食,屯田種養。或有為首率眾出首者,驗數多寡,定與職名,就管領。如有執迷不肯出首之人,或在外做賊說謊,因事敗,有人告首,被捉到官,明依札撒治罪。各司並府、州、司、縣達魯花赤、管民官員人等,不得容隱。各提刑按察司常切究,如有隱佔官員,定行究治”。①此,元廷又多次下詔,招集各種新附軍人。至元十九年四月,“拘括江南官豪隱匿逃軍”。二十年二月,“命各處行樞密院造新附軍籍冊”。②據《經世大典序錄·軍制》的記載:“新附軍有(至元)二十七年之籍”③,確立新附軍軍籍,當是在至元二十七年最完成的。

分散編組安置將各種新附軍原有的組織打散,分別編組在各蒙古、漢軍萬戶之下,是元廷發起渡江作戰一直使用的方法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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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元典章》卷三四《兵部一·新附軍》“招新附軍人”條。

②《元史》卷九八《兵志一·兵制》。

③《元文類》卷四一。

目的是防止新附軍量過於集中,不易控制。宋朝滅亡之,忽必烈更加了這一工作的行。至元十六年四月,“選南軍精銳者二萬人充侍衛軍”。八月,“調江南新附軍五千駐太原,五千駐大名,五千駐衛州”。新附軍匠能造者也被遷調到京城。①二十二年二月,以蒙古、漢人、新附諸軍相參作37翼,戍守中原、江南。②到至元二十七年定立新附軍籍時為止,新附軍的分編工作大約基本完成,大多數新附軍已被完全打散,附籍在侍衛軍和各地萬戶府、元帥府之中。經過十餘年的整編之,完全由新附軍軍官和士兵組成的軍隊組織已經不復存在。在元廷原有的侍衛軍和探馬赤軍、漢軍中,都增加了南人的成分。

遣發新附軍人出征全國統一之,除了要在西北地區抵禦蒙古叛王的擾和在雲南、福建等地鎮各族人民的反抗外,元廷還組織了大規模的遠征本、安南、占城、趾的戰爭。每有戰事發生,新附軍人都在首先徵發之列,其是渡海遠征之役,大多數軍隊都由新附軍人組成。至元十七年十月,“發兵十萬,命范文虎將之”,由慶元、定海等處渡海贡谗本;忻都和高麗人洪茶丘率軍4萬從高麗浦渡海,佩鹤范文虎作戰。這十幾萬軍隊中,除了高麗的2.5萬人和部分蒙古軍、漢軍外,都是新附軍人。次年八月,大軍在本平戶島(平壺島)遇大風,戰船多毀,范文虎、洪茶丘等人乘堅好船隻西返,棄士卒十餘萬人於島上,大多數士兵被本人殺,有兩三萬人當了俘虜,被遷至八角島,本“盡殺蒙古、高麗、漢人,謂新附軍為唐人,不殺而之”。③二十年,元廷再議發之師。三月,“堑候衛軍自願徵本者,命選留五衛漢軍千餘,其新附軍令悉行”。十月,“給徵本新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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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元史》卷一〇《世祖紀》七。

②《元史》卷一三《世祖紀》一〇。

③《元史》卷一一《世祖紀》八,卷二〇八《外夷傳二-本》,卷一五四《洪福源傳》,卷一三一《囊加歹傳》。

軍鈔三萬錠”。因大臣勸阻,止了對本的軍事行。①但在同時和以的徵安南、緬國、趾、爪哇的作戰中,仍然大量“參用”新附軍。這些戰爭也都以失敗告終,能夠返回的軍隊極少。散編在各軍中的新附軍人,經過世祖朝期十幾年的戰爭消耗,已經所剩不多。忽必烈不殺降卒,但對人數眾多的新附軍人,總存有很的戒心。透過對外戰爭損耗新附軍的量,目的正是不殺降人而使降人自消。②

屯田與工役造作元朝統治者不可能把所有新附軍人都用來從事征伐,不承擔出征任務的新附軍人,包括在各地鎮戍的軍隊,都要從事屯田。自至元十一年開闢新附軍屯田之,屢年增設。在京師周圍乃至邊陲之地的別失八里、鴨池、和林等地,都設有新附軍屯田。新附軍人屯田,一來是生產自贍,可以減國家經濟負擔;二來可以提供一定的糧食,以資軍用;三來可以透過屯田組織約束軍人,不致滋擾地方。世祖朝期,京城修築、官舍寺廟興建、造橋浚渠,工役繁多。除了大量調發漢軍士兵充役外,新附軍人更是在所不免。元廷實行嚴格的武器管理,降附的新附軍人平時都不準執拿武器,出征時方發給兵仗鎧甲,基本上解除了留在境內的新附軍人的武裝,使他們實際上成為朝廷嚴密控制下的一支勞役隊伍,軍事能逐漸喪失。

第二節 以漢軍為主的地方軍府建置

全國統一以,以漢軍、新附軍等相參的各地鎮戍軍隊逐漸固定下來,萬戶府、千戶所和統軍元帥府等地方軍事機構相繼建立。至元二十一年(1284年)三月定例,諸路萬戶府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上萬戶府管軍7000人以上,中萬戶府管軍5000人之上,下萬戶府管軍3000人之上;千戶所亦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各管軍7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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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元史》卷一二《世祖紀》九。

②詳見韓儒林:《《元史綱要)結語》,《元史論叢》第1輯。

人、500人、300人;百戶所只分上、下兩等,上百戶統軍70人,下百戶統軍50人。①“萬戶之下置總管,千戶之下置總把,百戶之下置彈”②。本節將概括介紹各地戍軍的分佈情況和軍府建置情況。

一、中原、江南鎮守軍隊與軍府

至元十九年(1282年)二月,忽必烈命令伯顏、阿術、阿塔海、阿里海牙、阿罕等統軍將帥與玉昔帖木兒、孛羅等朝內大臣一同勘察故宋疆界,“相地之,制事之宜,然安置軍馬”,議定沿江瀕海63處鎮兵屯所。在此基礎上,二十二年(1285年)二月,“詔改江淮、江西元帥招討司為上、中、下三萬戶府,蒙古、漢人、新附諸軍相參作三十七翼”,翼設達魯花赤、萬戶、副萬戶各一人,以隸所在行院。③經過這次大規模的措置,裡和河南、江浙、湖廣、江西諸地的軍事鎮戍格局基本形成。以雖然不斷有人想改戍軍駐地,但大多因違反舊法而遭到地方乃至中央臣僚的反對。最典型的例子是主管江淮行省的忙兀臺曾建議,“以陸軍互換遷調”,戍守慶元等處海,行省平章不憐吉帶即上章彈劾他“更伯顏、阿術成法”,忽必烈也說:“忙古鷦(臺)得非狂醉而發此言!”這一事例來經常被人們引以為誡。④當然,由於形的需要,免不了對戍軍行必要的調整。如成宗元貞二年(1296年)十一月,“遣樞密院整飭江南諸鎮守軍”。樞密院官員上言:“江南近邊州縣,宜擇險要之地,群戍為一屯,卒有警急,易於徵發”。成宗乃下詔各行省“圖地形、核軍實以聞”。到大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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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元典章》卷九《吏部三·官制·軍官》“定奪軍官品級”條。

②《經世大典序錄·軍制》,《元文類》卷四一。

③《元史》卷一三《世祖紀》一〇,卷九九《兵志二·鎮戍》。《經世大典序錄·屯戍》,《元文類》卷四一。

④《元史》卷一三一《忙兀臺傳》,卷九九《兵志二·鎮戍》。

二年(1298年),江浙、福建、江西等地的鎮戍軍都行了並。①

裡戍軍 中書省直轄地區,元代稱為“裡”,包括今河北、山東、山西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部分地區。在這一地區內,屯駐著侍衛軍30餘衛和山東河北蒙古軍都萬戶府5個萬戶府的軍隊,是當時屯軍最密集的地區。除已見述的侍衛軍、都萬戶府外,裡地區還屯駐著一些漢軍、新附軍和回回手軍人,經營屯田,監督漕運和製造武器,作為侍衛軍組織和都萬戶府的輔助軍隊。

河南江北行省所轄戍軍的分佈 至元二十八年(1291年)十二月,立河南江北行省,治汴梁②,並將原江淮行省所領江北州郡都劃歸河南江北行省管轄,轄境包括今河南省和湖北、安徽、江蘇三省的江以北地區。成宗大德元年(1297年)十一月,河南江北行省官員上奏:“揚州立江淮行省,江陵立荊湖行省,各統軍馬,上下鎮遏。江淮省移於杭州,荊湖省遷於鄂州,黃河之南,大江迤北,汴梁古郡設立河南江北行省,通管江淮、荊湖兩省元有地面。近年併入軍馬,通行管領,所屬之地,大江最為要,兩淮地險人頑,宋亡之,始來歸順。當時沿江一帶,斟酌緩急,安置定三十一翼軍馬鎮遏,遷調十二翼去江南,餘有一十九翼,於內調發,止存元額十分中一二。況兩淮、荊襄自古隘要之地,歸附至今,雖即寧靜,宜慮未然。乞照沿江元置軍馬,遷調江南翼分並各省所佔本省軍人,發還元翼,仍鎮遏。”樞密院官員不同意調回江南鎮守各翼軍馬,認為“沿江安置三十一翼軍馬之說,本院無此簿書,問之河南省官孛魯歡,其省亦無樞密院文卷,內但稱至元十九年伯顏、玉速鐵木兒等共擬其地安置三萬二千軍,增二千,總三萬四千,今悉令各省差佔及逃亡事故者還充役足矣。又孛魯歡言,去年伯顏點視河南省見有軍五萬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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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元史》卷一九《成宗紀》二,卷九九《兵志二·鎮戍》。

②《元史》卷一六《世祖紀》一三。

百之上,又若還其佔役事故軍人,則共有七八萬人。此數之外,脫歡太子位下有一千探馬赤、一千漢軍,阿八赤等哈剌魯亦在其地,設有非常,皆可呼叫”。當時江浙、湖廣、江西、福建四省佔役河南江北行省軍,“總計軍官、軍人一萬三千八百八十一名”,而河南江北行省也“佔役江浙行省軍一萬一千四百七十二名”,於大德五年(1301年)三月受命除洪澤、芍陂屯田外,餘發還元翼。①河南江北行省所掌管的戍軍,當超過5萬人。這個數字,不包括河南淮北蒙古軍都萬戶府屬下的軍隊。

河南江北行省“所轄一十九翼軍馬,俱在河南省之南,沿江置列”。揚州是沿江最重要的軍事據點,原由必赤軍3000人和蒙古軍9000人戍守。至元十九年四月,必赤軍被調往泉州戍守。二十年八月,“留蒙古軍千人戍揚州,餘悉縱還”。二十七年(12 90年)十一月,江淮行省以“揚州、建康、鎮江三城,跨據大江,人民繁會,置七萬戶”。第二年二月,“調江淮省探馬赤軍及漢軍二千人,於脫歡太子側近揚州屯駐”②。立河南行省,“揚州衝要重地,置五翼軍馬並手、弩軍”,仍然是7翼軍府的建置。其他12翼軍馬屯駐在廬州、安慶、江、滁州、裕州、襄陽、高郵、淮安等地。這19翼軍隊大部分是漢軍和參入的新附軍,只有少量的唐兀人和哈剌魯人。

河南江北行省省治所在地汴梁,沒有設定軍隊屯戍。仁宗延祐四年(1317年)四月,河南江北行省上言:“本省地方寬廣,關係非,所屬萬戶府俱於臨江沿淮上下鎮守方面,相離省府近者千里之上,遠者二千餘里,不測排程,卒難相應。況汴梁系國家心之地,設立行省,別無臨軍馬,較之江浙、江西、湖廣、陝西、四川等處,俱有隨省軍馬,惟本省未蒙付”。樞密院轉奏仁宗,仁宗“命于山東河北蒙古軍、河南淮北蒙古軍兩都萬戶府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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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元史》卷九九《兵志二·鎮戍》。

②《元史》卷一六《世祖紀》一三作“蒙古軍五百、漢軍千人,從皇子鎮南王鎮揚州”。

軍一千人與之”。泰定四年(1327年)十二月,河南江北行省又上言:“所轄之地,東連淮、海,南限大江,北抵黃河,西接關陝,洞蠻草賊出沒,與民為害。本省軍馬俱在瀕海沿江安置,遠者二千,近者一千餘里。乞以手、弩軍兩翼,移於汴梁,並各萬戶府摘軍五千名,設萬戶府隨省鎮遏”。樞密院因為河南江北行省內及北邊屯駐著11翼蒙古軍馬,可以隨時呼叫,否定了河南江北行省的議。①

江浙行省的戍軍 江淮行省原治揚州。至元二十一年(1284年)二月,“徙江淮行省於杭州”,改稱江浙行省,仍管轄兩淮、兩浙地區。二十三年七月,再遷省治至揚州。二十四年(1287年)正月,“復改江浙省為江淮行省”。二十六年(1289年)二月,“徙江淮省治杭州”。二十八年(1291年)十二月,“江北州郡割隸河南江北行中書省,改江淮行省為江浙等處行中書省,治杭州”。②成宗大德三年(1299年)二月,罷福建行省,以其地屬江浙行省。③江浙行省轄地自此基本確定了下來,包括今浙江、福建兩省和江蘇、江西省部分地區。

江浙行省屬地原來是南宋王朝統治的中心地區,自然是元廷設定重兵鎮戍的地區。至元十九年二月,“命唐兀餌於沿江州郡視宜置軍鎮戍,及諭鄂州、揚州、隆興、泉州等四省,議用兵戍列城”,“分軍戍守江南,自歸州以及江至三海,凡二十八所”。④在這一地區戍守的軍隊,除蒙古軍都萬戶府派出的探馬赤軍外,都來自述37翼軍府。37翼軍府的軍隊有大約一半來歸江浙行省掌管。二十七年十一月,江淮行省平章不憐吉帶上言:“先是丞相伯顏及元帥阿術、阿塔海等守行省時,各路置軍鎮戍,視地之重,而為之多寡。厥忙古鷦代之,悉更其法,易置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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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元史》卷九九《兵志二·鎮戍》。

②《元史》卷一三、一四、一六《世祖紀》一〇、一 、 一。

③《元史》卷二〇《成宗紀》三。

④《元史》卷一二《世祖紀》九,卷九九《兵志二·鎮戍》。

吏士卒,殊失其宜。今福建盜賊已平,惟浙東一,地極邊惡,賊所巢,請復還三萬戶以鎮守之,鹤赐帶一軍戍沿海、明、臺,亦怯烈一軍戍溫、處,札忽帶一軍戍紹興、婺州。其寧國、徽州初用土兵,皆與賊通,今盡遷之江北,更調高郵、泰州兩萬戶漢軍戍之。揚州、建康、鎮江三城,跨據大江,人民繁會,置七萬戶府。杭州行省諸司府庫所在,置四萬戶府”。杭州始終是江浙行省鎮戍的重點,除駐在杭州城廂的4個萬戶軍隊外,周圍的州郡分駐著十幾翼軍馬。在福建的戍軍較少。大德二年並鎮戍軍,“福建所置者為五十三所,江浙所置者為二百二十七所”。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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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史衛民 型別:架空歷史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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